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入刑以来,国家对酒驾行为的打击一直呈现严厉的态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社会共识。然而,没有开车,却因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制裁,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在哪些情况下, 成立危险驾驶罪共犯呢?

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重要的事再说一遍,再次提醒各位车友!

1,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2,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等。这些情形均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
,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时刻记心上。
,4,还有,不要强迫明知要开车的人去喝酒!

事后很多网友表示不服,汽车没启动,只是在车上小憩一会,凭什么按照酒驾处置?而且据当事人也明确表示并没有开车的想法,明知道是喝了酒,知道酒驾的严重性,只是当时想不到找代驾,表示自己也非常冤。驾驶证没了,还被拘留10天,想不明白在车上休息也属酒驾行为。2018年1月6日起,国家明文规定,车没启动,人坐在驾驶座,喝酒后都属于酒驾行为,因为不清楚当事人是否看到交警后才停车、或者熄火的。所以为了规范酒驾行为,交警明确表示,坐在驾驶座上都一律示为酒驾,希望大家文明驾车,同时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在此建议无论如何也不能喝酒开车,应当遵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