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确定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佛山婚庆租车

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确认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此次名单的公布,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根据四部委9月份公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推广应用城市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还需要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从公布的首批名单来看,推广应用城市和区域多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主要原因是这些区域面临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能源短缺等问题尤为突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的应优先考虑。

    另外,根据《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这些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

    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的出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及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该名单出来后,涉及的推广城市将会加紧出台更加细致的规则、方案,涉及到如何补贴、推广车型数量、地方配套设施跟进、外地汽车进入门槛等。这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重大利好,名单的出炉有利于企业更加精准的进行推广营销。

 

附件: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