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男子请朋友租车来接致其车毁人亡被判担责30%

请托他人无偿帮忙 即形成帮工关系

请托人与被请人之间是否属于帮工关系,只要双方当事人无意外发生,是不难认定的。
如果一方死亡,帮工关系的认定就有些复杂。

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亦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学租车接送车毁人亡

一名男子回县城参加姐姐的婚礼,时间已晚没有公交车,便让同学陈某租车去接他。哪知,陈某在接他的路上坠河,车毁人亡。近日,市二中院对这起颇受争议的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帮工人担责30%。

佛山商和租车公司提醒您:因此凡事尽量不求人,特别别人驾车的技术你不一定了解,除了问题你却要承担。